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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3年暑假期间师生旅客优惠票价的通知
暑假即将来临,为了提倡“尊师重教”的社会风气,现就教师(及其配偶)、学生乘坐上航航班实行优惠票价,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2003年6月10日——9月15日(航班日期),教师(及其配偶)、学生乘坐上航指定的国内航班实行统一折扣优惠,教师(及其配偶)优惠25%,学生优惠40%(即教师票价为全票价的75折,学生票价为全票价的6折),明折明扣。
二、购买教师(及其配偶)、学生优惠客票必须提前3天出票;客票不得自愿变更;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,收取实收票款20%的退票费,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退票,收取实收票款50%的退票费。
三、购买教师(及其配偶)、学生优惠客票须凭有效的附加身份证明。教师的身份证明为国家教育机关颁发的《教师资格证》或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工作证》,教师配偶须凭《结婚证书》或《户口本》;学生的身份证明为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学生证》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。
四、教师配偶必须与该教师共同旅行(即教师及其配偶的旅行行程、日期、航班必须相同)。
五、实行教师(及其配偶)、学生优惠的范围为除上海ó澳门外的所有上航国内航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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